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赋予河南的又一重大战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河南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标志着河南融入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主旋律,是河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和重要实践。
自2016年4月5日国函〔2016〕63号国务院同意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家族的“新成员”,河南省政府不遗余力地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打造“一中心四区”,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和开放创新先导区、技术转移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成为河南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
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上,谢伏瞻书记明确指出未来五年要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高地”之首,就是打造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承载着中原崛起的重任。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必将引领带动全省全面推进创新发展,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展望“十三五”,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必将矗立在黄河之滨,辐射带动中原地区乃至中西部地区的创新发展。
而创新的第一要素是“社会氛围”,第二要素才即是“人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和全省自创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社会氛围,加快创新引领型人才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为自创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河南省政府两年来着力吸引各级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制定了多项人才引进方案,在河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端人才引进成效显著。
目前,郑洛新自创区通过实施创新引领型人才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示范区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的有效集聚,三市更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制定了多项政策。具体有:
郑州市
一、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
1125计划重点指郑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业,并围绕我市现代产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在电子信息、汽车与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旅游、都市生态农业五大战略产业及生命科学、增材制造、储能材料、可见光通信、新一代通信网络、北斗导航、虚拟现实等战略新兴产业技术领域开展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针对以上行业的创新创业项目,郑州市政府不仅给予项目奖励资金支持,还给予基金支持,这对在郑州市创业的团队人才来讲,无疑是最有力的的支持,最大的保障,最有吸引力的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1.经评审认定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项目奖励资金400万支持;国家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项目奖励资金300万支持。
2.经评审认定的创业领军人才和全职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3.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业紧缺人才和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紧缺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支持。
(二)基金支持
在项目奖励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政府双创基金将引导天使、种子、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等不同类型的投资基金,针对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基金、信息、市场等多元化综合支持。
二、“智汇郑州”七项人才计划
郑州着眼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树立“大人才观”理念,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对人才的需求,推出“智汇郑州”30条,通过实施“智汇郑州”七项人才计划,着力构建多领域、全链条的人才发展体系。计划到2020年,郑州将集聚100名国内外顶尖人才,3000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2000名社会事业领军和专业骨干人才,新增40000名高技能人才,每年吸引2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郑创新创业。
住房、创业、落户等方面,郑州以满满诚意迎接四海英才。
人才引进有关创业及住房方面,郑州市政府实行“重金”引才,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对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时,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增加了引才政策的“含金量”和吸引力。
人才引进落户方面,郑州市政府更是推出“零门槛”落户,三年内为引进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郑州市出台普惠性人才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实行“零门槛”落户。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以上政策,真正做到了保障人才安家落户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围绕推动“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实施,建立“1+N”人才政策体系。此次同步出台了《郑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重点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等20个配套政策和具体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将陆续出台《郑州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等其他配套政策,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为“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提供实施基础和制度保障。
同时,建立郑州市人才数据库、“智汇郑州”人才网、“智汇郑州”微信公众号和人才服务热线“一库一网一平台一热线”服务机制,用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高层次人才专门建立人才专员服务制度,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真正打造“人才之家”。
在创业氛围建设,建设创业孵化器方面,郑州市政府加大创业孵化载体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承载能力,为来郑青年人才发挥才干实现梦想提供全方位支持。同时,多渠道筹集建设人才公寓,提供各类人才租住。让青年人才充分感受郑州的爱才之心、识才之志、容才之量,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赋予更多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
洛阳市
一、洛阳市“河洛英才计划”
按照国家、省、市对产业的分类,洛阳市政府将引进人才及团队大致分为十类,分别是:机器人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石化煤化、现代医药及生物产业、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及其他产业。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支持对象后,由责任委局牵头,及时与人才(团队)对接,确定项目落地县(市)区,并负责在30天内组织人才(团队)与项目落地县(市)区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项目具体内容、实施进度、阶段考核和终期验收时间节点、资金支持总额、预期完成目标等。针对以上类别项目,洛阳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具体有:
(一)启动资助拨付
人才(团队)合作协议签订后,由市财政局依据具体内容,首次拨付启动经费总额的50%,剩余的30%、20%在项目阶段考核、终期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分别拨付。如支持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因工作需要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动用经费的可向责任委局提交申请,经由责任委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报请市委常委会批准后以适当方式发放。
(二)场租补贴
自项目正式落地之日起两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20元场租补贴,第三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10元场租补贴。
后期还有“跟踪服务”,“阶段考核”等政府扶持,经过阶段考核及终期验收项目完成后,对终期验收优秀的人才(团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二、“洛阳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新创业活动的支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设立每年不低于1亿元的“洛阳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区内的创新引领型企业、创新引领型人才、创新引领型机构、创新引领型平台,大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全面加快核心区建设步伐。具体政策意见如下:
(一)发展壮大创新引领型企业
洛阳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例如: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等)、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和个人,按国家、省奖励额度的50%给予相应配套奖励。对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当年支出的研发费用较上年新增部分给予2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鼓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非关联企业间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按照实际发生交易额的10%给予技术吸纳方(买方)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对洛阳市高校、科研院所、非职务发明人和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在高新区开展的发明创造活动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支持企业投资、助推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鼓励开放创新、企业上市、挂牌及并购重组等若干举措。
(二)引进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
洛阳市政府从人才引进、人才成长以及人才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人才引进培育。
人才引进方面,对国内外高校院所具有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的科技人才,带近三年内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带项目在高新区创办高新区重点产业内企业的,给予5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高层次人才在区创业或工作期间,年薪达到15万元以上的,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按其上一年度对区财力贡献的50%,给予为期3年的奖励;年薪达到30万元以上的,给予为期3年、对区财力贡献部分全额奖励。推行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零门槛制度,对在高新区就业并居住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别给予连续两年每月300、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认定后按照相应层级一次性发放10-100万元的安家费,并连续三年发放每月1000元-5000元的生活补贴。
人才成长方面,对高新区范围内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照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待遇。此外,对新入选的两院院士、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原学者等高端人才给予10 -4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部)级表彰和荣誉称号的企业高层次人才,给予不低于2万元奖励。定期组织高新区优秀专家、优秀科技人才、优秀企业家、优秀技能人才、优秀教师等区级优秀人才的评选和表彰,给予2000-6000元奖励。
人才保障方面,对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凭“绿卡”对其未成年子女在辖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园入学可自由选择、优先安排;对自行在区外择校就学的,给予一次性每名子女1万元的补贴;对高层次人才配偶可在就业上给予优先保证,对暂无工作的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为期一年的生活补贴;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在高新区辖区内就医的,享受免预约、免挂号等绿色通道服务。对利用贷款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或租赁社会房源改建人才公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贷款利息5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洛阳市政府两年来一直不断努力,通过各项举措,大力进行示范区建设人才改革,目前效果显著。
新乡市
一、新乡“牧野人才计划”
新乡市政府为加快示范区建设,制定并在政府会议上不断重申《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牧野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和《新乡“牧野英才”三年行动计划》《新乡市“名校英才”三年行动计划》《新乡“牧野工匠”三年行动计划》等事宜。会议指出,当前,新乡市正处在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急需大量人才,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优化环境,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提供锻炼成才的机会、创造发挥聪明才智的条件,靠事业留住人才;要充分尊重人才,用心对待人才,为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谐的人际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环境,靠感情留住人才;要敢于为人才定价,不惜千金买宝刀,靠政策留住人才;要构建人才引进和培育的长效机制,真正将我市打造成为人才汇聚之地,为新乡未来的发展赋能。
截止2018年初,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后引进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300个,其中领军团队79个,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4名、实施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创新创业项目197个。郑洛新示范区建设正酣,高端人才引进成效显著。在河南省政府不断努力下,我们坚信河南政府将聚九州人脉,纳四海英才,兴“郑洛新”区,促中原崛起,做到中原兴,中部兴,中国兴!